转发:关于举办“创意生活 共筑梦想” 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创意作品展的通知

来源:转自: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时间:2014-06-12 浏览次数: 编辑:刘建

                                                       关于举办“创意生活 共筑梦想”

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创意作品展的通知 

各高校、区县教委离退休工作部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进一步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在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中开展“与党同心 与祖国同行——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的精神,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首都老教育工作者永远跟党走、共圆中国梦的政治本色,按照《2014年北京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要点》的部署,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举办“创意生活 共筑梦想”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创意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2014年10月15日—11月5日

  二、展览地点: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参展作品要求:

(一)参展作品材质、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制作技法不限。

  (二)注重融入创意元素,展现“创意”主题,在造型外观、制作材料、视觉传达、艺术构思上不拘泥于传统,力求突破,具有一定的创意设计和创新理念,能够较好地展示首都教育系统老同志丰富多彩的创意生活和匠心巧智的独创思维。例如:纸工类、编织类手工作品;各类材质(布、竹、木、石等)的雕塑、版画、贴画、镶嵌以及民间工艺品;利用废旧物品,变废为宝的环保作品以及相关的创意造型等。

  (三)参展作品必须是个人亲手制作的作品, 以没有参加过类似展览的新作品为宜。

(四)参展作品要有作品简介,包括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单位(学校)名称,作品名称、创作材质,以及其他文字说明。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19日之前

(二)报名要求:为使布展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参展单位在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审核表》(附后),将参展作品的数量、名称、材质以及作品简介报送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部,活动中心将对报名作品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活动部将把可以参展的作品信息反馈给参展单位。参展单位要按照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反馈信息参加展览。

五、布展时间及要求

(一)布展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月14日

(二)参展单位将参展作品统一送到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部,老干部活动中心不接受个人送展作品。送展之前,请参展单位及时与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部联系。

(三)参展单位要按照已经划定的展览区域,自行布置展品。每个参展单位用于悬挂展品的面积为:高1.5米×宽3米,需要展柜摆放参展作品的,请提前与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部联系。

(四)参展单位对于比较贵重、容易损坏、艺术价值较高的作品是否参展应持谨慎态度,如确定参展,务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予以特别标注,防止作品损坏。

(五)参展单位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审核表》,做好参展作品的移交工作,防止作品丢失。

六、评奖办法

两委离退休干部处、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综合考量参展作品的独创性、艺术性、文化性和观赏性,评选出最佳创意设计奖、最佳创意材料奖和优秀艺术作品奖,同时,还将根据各单位的参展布置情况,以及组织老同志参观的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七、其他事项:

(一)各参展单位要精心组织,根据作品的艺术性、创意性,对参展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力求参展作品创意性强、艺术性高。

(二)老干部活动中心将于近期召开本次展览的工作部署会,对有关事宜进行说明,请各参展单位指定一名在职工作人员作为此项活动的负责人,参加工作部署会。

(三)各参展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布展,及时与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部联系,确保本次展览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 伯  马 燕  许登军    

    电话及传真:62028919  62021721

电子邮箱:hdb333@126.com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离退休干部处

                                             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