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弘扬抗战精神 展示美好生活”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7-02 浏览次数: 编辑:

各高校、区县教委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在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中开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主题实践活动的精神,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激发老同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和力量,引导老同志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按照《2015年北京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要点》的部署,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举办“弘扬抗战精神 展示美好生活”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主题:参展作品应紧紧围绕“弘扬抗战精神 展示美好生活”这一主题,着重展现老同志爱党、爱国、爱家、爱校、爱生活的精神内涵。 

    2、内容题材:

  (1)内容题材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景、人、事、物均可。

   ①反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活动、人物、建筑等;

   ②反映国家发展变化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③反映老同志积极向上、乐观阳光的精神风貌;

   ④反映老同志丰富多彩、幸福美好的晚年生活。

  (2)参展作品应主题突出,有一定思想性、纪实性,同时兼顾作品的艺术性。参展作品根据实际情况,自拟题目。

  (3)每个单位限报5幅作品参展。参展作品要求原创, 每幅作品要求影像清晰,原则上不小于18寸。 

    二、组织实施办法

    1、参展单位先将参展作品电子版及作品登记表电子版,报送至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部。经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审核合格后,参展单位再将参展作品制作成相框送展。

    2、摄影展在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开幕式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展览。

    3、展览采用悬挂相框的方式展览,由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负责布展。参展作品将按照主题内容,在不同的主题区域集中展览。

    4、摄影作品标签卡由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按照参展单位作品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统一制作。

    三、时间

    1、参展作品电子版及作品登记表电子版报送时间:2015年9月16日前。

    2、参展作品送展时间: 2015年9月30日前。

    3、摄影作品展展览时间:2015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奖办法

     1、两委离退休干部处、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评选个人单项奖。

     2、评奖标准:

   (1)参展作品主题明确,能较好地反映主题内涵;

   (2)参展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性,整体质量较高。

    五、其他事宜

    1、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精挑细选,确保参展作品质量,做好送展工作。

    2、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老同志参观摄影作品展,确保老同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联系方式: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部

        联系人:许登军  张勉   

        电话:62021721  62023795

        邮箱:hdb333@126.com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离退休干部处

                       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参展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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