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离退休老同志:
接校医院通知,2017年尚未报销的药费,可以在1月2日(周二)、1月3日(周三)、1月9日(周二)、1月10日(周三)、1月16日(周二)、1月17日(周三)在校医院进行报销,请各位老同志安排好时间,进行报销。
特此通知。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