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关于报销2017年药费时间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1-03 浏览次数: 编辑:吴蓓

各位离退休老同志:

 

 

接校医院通知,2017年尚未报销的药费,可以在1月2日(周二)、1月3日(周三)、1月9日(周二)、1月10日(周三)、1月16日(周二)、1月17日(周三)在校医院进行报销,请各位老同志安排好时间,进行报销。

 

特此通知。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