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中心)、直属单位:
我校2024年度公疗费用报销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请有2024年度公疗费用报销需求的师生务必按报销要求及时提交报销材料,逾期将无法报销医疗费用,所有费用需自行承担。
报销要求:
1.报销材料:请自行整理好转诊单、病历、处方、发票、费用明细等,报销材料需完整;如发票为热敏纸,需一并提交发票复印件。
2.提交方式:
(1)门诊费用,可按要求填好公费医疗门诊报销登记表,与整理好的报销材料一并投递到两校区公疗投递柜即可;
(2)住院费用,需报销人员将报销材料交到南路校区报销窗口,人工审核办理。
请各单位及时提醒本单位师生员工,以免错过报销时间。如有疑问可拨打62288411,电话咨询校医院财务科。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25年03月26日